Re: 私名號和書名號

個人覺得在專名號、書名號的議題上,
這個小組的定位不是「做出何時該用專名號、書名號的建議」,
而是「確定新的 Web 規格讓想用專名號、書名號的人可以有合理呈現的能力」,
即使是非技術的人也要不太辛苦就能劃上私名號、書名號。

所以其實不用把精力花在「專名號該用在哪裡」這個問題,
只要「確定專名號是真實的需求」,
就可以把焦點移到「如何實作能讓最多人樂於使用」上了。

以上,個人淺見。

Ethan Chen <chief@ethantw.net> 於 2010年8月26日下午11:43 寫道:

> 不好意思,突然想到,教育部這樣限定條件可能也是有考量的。如果所有的專有名詞都加專名號,那整篇文章會大亂吧。畢竟不像英文只要字首大寫就可以了。
>
> 病名:
>
>    1.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(AIDS)
>    2. 百日咳
>
>
> 資訊用語:
>
>    1. 網際網路
>    2. 乙太網路
>    3. 中央處理器(CPU)
>    4. 新細明體
>
>
> 單位化的專有名詞:
>
>    1. 焦耳
>    2. 伏特
>    3. 卡路里
>
>
> 要是都照自己的意思標示專名號也不對,故遵守教育部專名號需標示的五大類是最好的解答。
>
>
>
> 開始轉寄郵件:
>
> *寄件人: *Ethan Chen <chief@ethantw.net>
> *日期: *Aug 26, 2010 9:31:27 PM CST
> *收件人: *oldcat <blog.oc@gmail.com>
> *副本: *Yuan Chao <yuanchao@gmail.com>, KangHao Lu <kennyluck@csail.mit.edu>,
> 中文HTML5同樂會ML <public-html-ig-zh@w3.org>
> *標題: **Re: 私名號和書名號*
>
> 請你先看看這個網頁(http://163.17.243.1/site4/table/9.htm
> ),這是現在最常見的專名號標示法。最下面有附三本參考書籍,去圖書館查查你就會明白。
>
> 如果要爭那個「等」字,可以呀,語言名也要標專名號,但應該寫:「*中*文」、「*俄*文」,而不是「*中文*」、「*俄語*」。
> **
>
>
>
>
>
>
>
> 在 Aug 26, 2010 8:39 PM 時, oldcat 寫到:
>
> 2010/8/26 Ethan Chen <chief@ethantw.net>
>
>> 看看那個網頁,教育部並沒有說專名號可以用在別的地方。且舉出的十種例子都是符合下列分類的:
>>
>
> 實在不想爭這些,直接看教育部的說明好了:
>
> 用於人名、族名、國名、地名、機構名等
>
>
> 你能不能解釋一下那個「等」字是什麼意思…
>
> oc
>
>
>
>
>>
>>    - 人名
>>    - 族名
>>    - 國名
>>       - 朝代(時代)名
>>    - 地名
>>       - 路線名
>>       - 建築名
>>       - 山川、湖泊
>>    - 機構名
>>       - 學派名
>>       - 建築名
>>
>>
>> 類似漢字、日語及中文等例子,還是可以拿出 acronym 來說
>>
>>    - *孫中山*先生 => *孫*先生
>>    - *漢族*文字 => *漢*字
>>    - *日本*語文 => *日*語
>>    - *中國*語文 => *中*文
>>
>>
>> 把先生、文字、語文提出來放到同一個層級,就可以發現它們沒有畫私名號的必要。
>> 這跟英語的「專有名詞」字首大寫不太一樣,最好不要混為一談比較好。
>>
>> 最後附上「專名號(私名號)的用法(http://163.17.243.1/site4/table/9.htm
>> )」,雖然不是正式的學術文章(我也只能找到這個了),但網頁隸屬於東寶國小,應是其中的老師所寫,內容應有可信度。
>>
>>
>>
>>
>> 在 Aug 26, 2010 5:36 PM 時, oldcat 寫到:
>>
>>
>>>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(http://www.edu.tw/files/site_content/M0001/hau/h13.htm
>>> ),專名號用於人名、族名、國名、地名、機構名等十種名稱。
>>>
>>
>> 不,教育部的意思是專名號*可以*用在那些東西上,不是*只能*用在
>> 那些東西上。
>>
>> oc
>>
>>
>>
>>> 所以應該寫成「*漢*字很難學」、「*張*小姐很火辣」、「*日*語跟*中*
>>> 文的文法不盡相同」等等。字、小姐、語、文都不是上述規定的對象,算是一種稱謂吧,所以應該不需要畫專名號。
>>>
>>>
>>>
>>>
>>>
>>>
>>>>  >
>>>>> >
>>>>> >
>>>>> >
>>>>> > [1]
>>>>> http://www.w3.org/Bugs/Public/enter_bug.cgi?component=HTML5%3A%20The%20Markup%20Language%20%28editor%3A%20Michael%28tm%29%20Smith%29&priority=P3&product=HTML%20WG
>>>>> > [2] http://www.w3.org/TR/2003/CR-css3-text-20030514/
>>>>> > [3]
>>>>> http://www.whatwg.org/specs/web-apps/current-work/multipage/text-level-semantics.html#usage-summary
>>>>> > [4] http://lists.w3.org/Archives/Public/public-html/
>>>>> > [5] http://lists.w3.org/Archives/Public/www-international/
>>>>> > [6]
>>>>> http://lists.w3.org/Archives/Public/public-html/2009Sep/thread.html#msg465
>>>>> > Kenny
>>>>> > On 2010/08/26, at 8:29, Jedi wrote:
>>>>> >
>>>>> > 這兩份 dev.w3 的文件彼此不大一致呢,
>>>>> > 一份寫著 cited title of a work,一份寫著 title of a work
>>>>> > 也許這邊就是要弄清楚的地方。
>>>>> >
>>>>> > 如果是要以「用 cite 來表達書名號的語意」這一點為基礎,
>>>>> > 那麼就要支持 title of a work 那一方。
>>>>> >
>>>>> > Best,
>>>>> > /Jedi/
>>>>> >
>>>>> >
>>>>> >
>>>>> >
>>>>>
>>>>>
>>>>>
>>>>> --
>>>>> Best regards,
>>>>> Yuan Chao
>>>>>
>>>>
>>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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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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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
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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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ceived on Thursday, 26 August 2010 16:13:31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