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From: Walter Cheuk <wwycheuk@gmail.com>
- Date: Wed, 25 Aug 2010 11:20:57 +0800
- To: public-html-ig-zh@w3.org
大家好,我是卓永揚。一點意見:引號「」要以何形狀出現是語意層面事情,而且無法保證所有標點皆有對應垂直版本(Unicode收﹁﹂等符號純為下向相容),故該由 user agent(網頁瀏覽器、e-reader之類)在圖像層面控制,而非變作其他符號(﹁﹂與「」Unicode碼不同) 在 2010年8月25日上午10:59,Jedi <jedilin@gmail.com> 寫道: > 回到 public-html-ig-zh 應該處理的觀點, > 我們要討論的應該是老貓提出來的這一點: > >> html 標準要不要規定 > (或者其實還是應該在 CSS 裡面規定) > 這樣的「轉換」是否應該納入「標準」? > > 因為就算是用任何 script 來轉,都是多一道轉的手續,而不是原本的內容, > 表示你沒辦法在 user agent 不支援 script 的情況下, > 直接讓一段內容可以輕鬆寫意地在直排與橫排之間轉換。 > > > 實作上或許可以有些有趣的不同作法, > 例如我的內文就不要使用那些標點符號了,而是使用語意標記跟 html entities, > 像是原本是: > > 「中文──真正好」 > > 我就寫成: > > <q>中文—真正好</q> > > 以目前的瀏覽器支援來說,要轉直大概會更好處理。 > (當然,這樣的作法是不是好事,可能也還要再討論;我只是突然想到而已) > > Best, > /Jedi/ > > 2010/8/25 Ben Luo <benluo@gmail.com>: >> 2010/8/25 oldcat <blog.oc@gmail.com>: >> >>> 寫稿大部分使用橫排符號,我們如果要排直排,就要轉換為 >>> 直排符號。 >>> >> 不知道收作者的文件用的什么格式,从直观上看,awk, grep, python, perl之类的应该可以很快写一个script, 不需要人工来作。 >> >
Received on Wednesday, 25 August 2010 08:03:26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