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clreq] 2.1.2 字幅相关表述有误 (#472)

结合八月编辑组例会讨论,试作如下修订(以简体中文版为例):

### [2.1.2 第二段](https://w3c.github.io/clreq/#han_characters)

> **原文:**\
> 文字尺寸则为文字外框的尺寸。此外,字幅则是依照文字排列方向的文字外框大小,为文字的宽度。

**改拟:**\
字号(文字尺寸)以文字外框为度量基准,外框的边长即为字号的大小。字符在行内密排时,递进的距离即为「字宽」(也称「字幅」);汉字的字宽,通常与字号大小相等。

* * *

### [2.4.2 第一个 note](https://w3c.github.io/clreq/#h-note-9)

> **原文:**\
> 西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,采用此配置时,需使用与汉字相同尺寸、字幅固定的等宽字体,而非比例字体。

**改拟:**\
西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采用此配置时,应使用等宽字体而非比例字体,且字号和字宽应与汉字相同。

### [2.4.2 后续相关内容](https://w3c.github.io/clreq/#id69)

> **原文:**\
> 数字在直排行内横排,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汉字的字幅。这是从活字印刷时代起,每行宽度固定所致。故直排时,西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横排不限于两位数,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汉字。现代常见的用法还包括[3.0]、[A+]、[2B]等。

**改拟:**\
西文或数字在直排行内横排时,以两个字符的情况居多。虽然没有严格的字数限制,但通常不应超过三个字符,以免横排字符的长度总和超过直排汉字的宽度——这也是从活字印刷时代延续至今的排版惯例。常见的用例有[3.0]、[A+]、[2B]等。

- 注一:此处部分改动涉及对「纵中横」排版原则的阐释,有待进一步确认。
- 注二:在数字排版的环境中,「纵中横」或许应当在一定范围内,允许横排字符长度总和超过直排汉字的宽度?

* * *

### [术语表:比例字体](https://w3c.github.io/clreq/#term.proportional)

> **原文:**\
> 西文字体的一种分类,此类字体中各字符的字幅大小不一。

**改拟:**\
字体的一种分类,此类字体中各字符的字宽大小不一。

### [术语表:字幅](https://w3c.github.io/clreq/#term.character-advance)

> **原文:**\
> 【字幅】字符在行方向上的大小。

**改拟:**
【字宽】字符在行内密排时,递进的距离。在中文排版的语境中,汉字递进的单位距离也可简称为「字宽」(也即,一个汉字的字宽);此时,「字宽」与 em 单位所表示的长度相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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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ceived on Wednesday, 24 August 2022 02:34:05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