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clreq] Rewrite of Compression Rules for Punctuation Marks 标点符号的挤压 (#221)

建议行文修改第二版如下:

> 3.1.6 标点符号的宽度调整
> 标注在字间的标点符号(除乙式括号、破折号、省略号以外)通常占一个汉字宽度,使其易于识别、适合配置及排版,有些排版风格完全不对标点宽度进行任何调整。但是为了让文字体裁更加紧凑易读,以及执行行首行尾禁则时,就需要对标点符号的宽度进行调整。是否调整取决于对排版风格的判断,台湾的很多印刷品都采用不调整的风格;而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出版物中,多数采取调整的风格。标点符号宽度调整通常分为两种情形:1. 标点符号连续出现 2.标点出现在行首或行尾。调整时的风格不尽相同,下文仅阐述基本原则。

> 3.1.6.1 标点符号可供调整的「调整空间」
> 标点符号分为「不可调整」「可调整」两类,「可调整」再根据调整空间分为六类:横排字面左、横排字面右、横排左右两侧;竖排字面上、竖排字面下、竖排上下两侧。
<img width="1015" alt="屏幕快照 2020-05-07 19 44 27" src="https://user-images.githubusercontent.com/8192599/81285906-2f881700-909b-11ea-9d64-71a936951600.png">

> 3.1.6.2 连续标点符号的调整
> 无论文本整体采用何种风格,当夹注符号与其他符号连续排列时,或者夹注符号重复出现(如开始+开始,结束+结束,或者结束+开始)时,都应该进行「基本挤压」调整,以使文字体裁更加紧凑、易读。
> 原则上的调整度应为:如果两个符号占用2个字宽,应当缩减成1.5个字宽。在此原则上,允许排版风格进一步调整让两个符号只占1个字宽。
> 挤压方向判定:原则上应该让开始、结束夹注符号应紧靠被夹注的内容。推荐组合详情见表格。

表格可以列举,待后期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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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ceived on Thursday, 7 May 2020 10:46:50 U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