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From: Jedi <jedilin@gmail.com>
- Date: Thu, 26 Aug 2010 03:36:18 +0800
- To: public-html-ig-zh@w3.org
正好相反,並不會不妥,因為那個例子是刻意舉出來的。 我先前的信中有提到考慮到「出版作業工作鏈」的現實, 上稿系統、編輯系統、輸入法環境等,都會對產出網頁內容有影響, 所以我乃是舉出一個實際上會發生的例子來說明。 (另外再來岔題一下,沒有人覺得破折號與刪節號明明照規定就是要那麼長 為什麼中文輸入的時候卻必須分別輸入兩個字符嗎?) Best, /Jedi/ 2010/8/26 John Hax <johnhax@gmail.com>: > 绝地举的例子不妥。中文破折号其实就是两个mdash(U+2014)。而绝地之前写的那个符号并非破折号而是图形绘制符号(U+2500),属字符误用。 > > mdash的直排形式乃是U+FE31。横排的em dash如何转为此直排形式,即是我之前一封邮件所说的三种方式。实则均是Unicode字符中的字形转换。 > > > 2010/8/25 Jedi <jedilin@gmail.com> >> >> 回到 public-html-ig-zh 應該處理的觀點, >> 我們要討論的應該是老貓提出來的這一點: >> >> > html 標準要不要規定 >> (或者其實還是應該在 CSS 裡面規定) >> 這樣的「轉換」是否應該納入「標準」? >> >> 因為就算是用任何 script 來轉,都是多一道轉的手續,而不是原本的內容, >> 表示你沒辦法在 user agent 不支援 script 的情況下, >> 直接讓一段內容可以輕鬆寫意地在直排與橫排之間轉換。 >> >> >> 實作上或許可以有些有趣的不同作法, >> 例如我的內文就不要使用那些標點符號了,而是使用語意標記跟 html entities, >> 像是原本是: >> >> 「中文──真正好」 >> >> 我就寫成: >> >> <q>中文—真正好</q> >> >> 以目前的瀏覽器支援來說,要轉直大概會更好處理。 >> (當然,這樣的作法是不是好事,可能也還要再討論;我只是突然想到而已) >> >> Best, >> /Jedi/ >> >> 2010/8/25 Ben Luo <benluo@gmail.com>: >> > 2010/8/25 oldcat <blog.oc@gmail.com>: >> > >> >> 寫稿大部分使用橫排符號,我們如果要排直排,就要轉換為 >> >> 直排符號。 >> >> >> > 不知道收作者的文件用的什么格式,从直观上看,awk, grep, python, perl之类的应该可以很快写一个script, >> > 不需要人工来作。 >> > > >
Received on Wednesday, 25 August 2010 19:37:05 UTC